来源:孝感贷款公司 发布时间:2025-11-12 19:59
在孝感市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,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时,可向孝感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。
申请公积金贷款时,借款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(二)年满18周岁且未到法定退休年龄;
(三)具有有效身份证件;
(四)按规定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,申请时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,同时在全国范围内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;
(五)持有有效的购建住房的合同或协议,已支付购房首付款,并且首付金额占房屋价款或评估现值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;
(六)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,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;
(七)个人信用良好;
(八)能够提供孝感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;
(九)孝感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共同申请人应至少具备以上(一)(三)(七)(八)项条件,具体由孝感市公积金中心确定。
来源:孝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